最高法回应裁判文书公开:上网文书数量应保持相当规模

发布日期:2024-03-01 09:59    点击次数:103

  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最高法发文新建“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”的消息曾引发广泛关注,中国裁判文书网将何去何从也成为各方讨论焦点。1月14日,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对此表示,具有法治引领、教育、警示作用的文书,都应当上网;最高法院、高级法院的文书,要更多地上网;上网文书数量应当保持相当规模,并应当覆盖各审判领域、多种案件类型。

  张军称,要坚持以发展眼光抓管理。以司法公开为例,随着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、大数据技术飞速发展,要求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。

  张军称,为针对性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效果不佳、权利保护不力、安全风险暴露等问题,最高法院要求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,具有法治引领、教育、警示作用的文书,都应当上网;最高法院、高级法院的文书,要更多地上网;上网文书数量应当保持相当规模,并应当覆盖各审判领域、多种案件类型。

  此外,张军还特别提到,要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、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,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要隐去相关识别信息,确保当事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工作、各类企业单位的经营发展不受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影响。同时加大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力度,更优更实为司法审判优质高效服务,为社会公众学法、专家学者科研、律师办案服务。